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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所属类别 : 党风廉政及普法专栏 发布日期 : 2014-02-25

湖北省将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2014年2月24日,湖北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在省工商局召开。会议传达了湖北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2014年3月起湖北省企业登记将发生以下变化: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从3月1日起,除另有规定需实缴登记行业外,全面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不再提交验资报告。

2、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3月1日起,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特殊规定外,取消对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4项限制,上述事项可由股东或发起人自主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记载。

3、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限制,简化登记手续由申请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停止营业执照年度检查,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5、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把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统一为“营业执照”,并减并事项、统一“类型”、加二维码、增加“日期”及“期限”。

6、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尽快建成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登记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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