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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助推全面依法治国

所属类别 : 党风廉政及普法专栏 发布日期 : 2016-06-02

 

4月27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这标志着“七五”普法工作拉开帷幕。“七五”普法工作,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七五”普法的目的,就是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围绕上述目的,会议作了四个方面、十项内容的决议。从普法内容上看,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从普法对象上看,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从普法方式上看,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从普法落实上看,健全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五”普法最显著的亮点就是,用“法治”替代了“法制”,“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变成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治”与“制”,虽一字之差,却意义重大。“法治”包括立法、执法、守法、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全过程,是一个相互配合全面治理的工程,具有系统性和动态性,而“法制” 强调的是静态的法律制度;“法治”相对于“法制”更有良法善治的价值追求。因此,在内容和价值上,“法治”相对于“法制”都处在较高的层次。另外,从“法制”到“法治”也体现了我党执政理念的转变,即强调“改革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对法律的完善,引导和推动改革科学、有序地进行。具体到普法工作,“法制”向“法治”的改变,体现了普法工作观念与思维方式的转变,因此本次普法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首先,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其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第三,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

第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长期以来,普法和用法是“两张皮”,抓普法的部门和人没有底气,学法、考法的人觉得很被动,认为与己无关。因此,决议要求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五,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最忌理论化、概念化和条文说教,建议以案说法,具体形象,能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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